近日,市公安局沁园分局高新区警务队民警经过调查走访,快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买卖液化气案,抓获违法行为人王某,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9月27日,高新区警务队民警在辖区排查安全隐患时,接到群众举报称,近期有人开车兜售液化气。随后,民警通过调查走访,最终锁定违法嫌疑人王某,并掌握其活动轨迹。 ![]() 9月28日中午,民警在思礼镇涧北村附近经过近1个小时的蹲守,成功将王某抓获,并当场扣押其作案所用面包车及准备售卖的液化气罐8个。之后,民警通过进一步询问,又在涧北村周边一废弃养猪场内,查获液化气罐9个、电子秤和液压加气机各1台。 经查,王某,男,36岁,思礼镇人。2016年以来,王某在未经过经营许可审批,未接受专业培训,未使用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租用的废弃养猪场内非法储存罐装液化气,并对外销售获利。目前,王某因涉嫌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被沁园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极易与周围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遇到明火将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由于其特殊性,国家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从事瓶装液化气的充装、运输、贩卖活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如果相关人员没有经过严格培训,也没有经过严格审批,就私自使用已经过期的液化气瓶充装液化气进行贩卖,一旦液化气泄漏,将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安全。因此,一旦发现生活中有人私自储存、充装、运输液化气,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以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