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冬季如何能温暖过冬,是市民关注的问题。以往,不少市民都会采用燃煤的方式取暖,但燃煤取暖有污染大气环境、使用不安全等种种弊端。为了市民冬季取暖能“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2017年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清洁取暖工作,共有20085户居民申请了“双替代”,经核实后获得了设备购置补贴和采暖季电费、气费补贴。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2018年,我市将继续延续“双替代”补贴政策。据了解,今年“双替代”的实行范围是我市禁燃区以内及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站点周边3公里内,即户籍或房产证所在地在济水、沁园、天坛、北海、玉泉五个街道办事处各城中村(居)的居民用户,只要是在2018年1月1日——10月31日全新购置了在豫发改能源〔2018〕64号文件目录内的“电代煤”“气代煤”供暖设备的,经过核查,都可以享受到每户最高1200元的政府补贴,其中,设备补贴每户最高600元,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消费电力、天然气超出基数电量(每户每月80千瓦时)、基数气量(每户每月20立方米)的电量、气量,每户最高600元。目前,2018年度“双替代”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展,范围内的市民可以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