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红平,男,济源市御驾村 因拒不履行10万余元还款义务,且拒不申报财产,于2018年6月8日被市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经查实,自2018年1月到6月,燕红平微信钱包累计收入21924.15元,支出18471.88元,均未用于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李小省,女,济源市承留镇小南姚村人 因拒不履行两起执行案件的还款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于2018年5月21日被市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经查实,执行期间,李小省在济源农商行的4个账户累计交易金额达29.8万余元,均未用于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赵有福,男,济源市克井镇原昌村人 因始终拒不履行3.1万余元的还款义务,先后于2014年1月23日、2018年6月3日两次被市法院依法拘留。经查实,赵有福曾在家中被执行干警依法搜查出现金2900元,且其于2017年冬天至2018年6月期间新盖住房一处,并进行装修,证明其有履行能力却未始终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 6月15日下午,公安机关依法对燕红平、李小省、赵有福三人执行逮捕,并送济源市看守所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