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补贴相关政策要延长了,别不相信,这是真的!昨日,济源晨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召开的市十三届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针对2015年房地产相关政策延续工作做了明确说明。其中,购房贷款贴息、契税补贴政策延长。此外,延续鼓励外地户籍人口、现役军人、村镇人口等在济源购房的优惠政策。 济源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购房补贴相关政策的延长,能够继续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契税补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济源户籍家庭,在2016年7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20%的购房货币补贴。济政办〔2015〕45号文件印发(2015年5月28日)之前购房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10%的货币补贴。 贷款贴息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或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济源户籍家庭,在2016年7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持契税缴纳凭证和其他相关购房手续,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一年贷款利息一半的贷款贴息。贷款贴息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外地户籍人口 鼓励在济源求学、务工以及济源周边城市、外地户籍的人口到济源购房。自济政办〔2015〕45号文件印发之日(2015年5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购房的外来人口,可以申请获得市政府特别资助的不低于5000元的购房资金。其中,购房人系大专(不含)以下学历的,可享受5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大专学历的,可享受6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本科学历的,可享受8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享受10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享受12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 现役军人 鼓励驻济部队现役人员以及济源籍在外地服现役人员在我市购房。上述人员服役期间自济政办〔2015〕45号文件印发之日(2015年5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购房的,济源籍在外地服现役人员可以享受7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驻济部队现役人员可以享受8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上述购房人同时具备享受外地户籍人口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单项执行。 村镇人口 济源非市区村镇户籍家庭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含)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且购房人的户口转入城区的,可向市财政申请8000元购房补助资金,其中市财政承担70%,商品住房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承担30%。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2014〕32号文件)规定,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其原户籍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宅基地使用权不变,原有集体财产权益不变。 城中村居民 城中村家庭分户后因宅基地政策调整不能在本居民委员会解决住房问题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含)前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申请15000元补助资金,其中市财政承担70%,商品住房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承担15%,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承担15%。商品住房项目与购房家庭户籍地一致的,街道办事处承担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