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6-3-25 10:19:27

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 九个变化可能与我们有关

4月1日起,有“驾考新规”之称的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开始施行。据了解,“新规”的调整多达45处,有9个重点变化可能与我们有关,一起来看一下吧!

“互联网平台”正式露面

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在网上提交申请。1月1日起,已经报名的驾校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在网上预约科一、科二、科三考试,需本人带着身份证到车管所的“面签”窗口进行注册。

职业驾驶教育学生可更早申领A证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准驾车型(A2)的学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放宽残疾人申领证的条件

增加了单眼可以考证的条款,还部分放宽了对申请人手掌条件的要求,另放宽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换证不用回发证机关

取消了户口所在地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全部准驾车型,也可以换证。考试也可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和时间。

城市公交车驾驶证可以直接增驾

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同时,增加了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未违法注销证的可直接申请恢复

不是因为发生了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驾驶证,而是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符合公安部令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放宽

改为70周岁以上才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原来是60周岁以上。

放宽申请增驾的条件限制

机动车驾驶人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明确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

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济源晨报记者了解到,“139号令”沿袭了“123号令”的规定,继续坚持对实习驾驶证、校车、大中型客货运车及危险品运输车的严重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一共有52项,对于违法行为记分规定未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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